白糖三两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热血小说网www.loslatinos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“小皇子还小,皇兄觉得新鲜也是平常。听闻你近日升迁,在此便祝贺你了,还望早日见你穿上那身紫袍。”

孟鹤之笑道:“公主抬举了,我不过是一介寒衣,如何担得起。”

士族霸占朝堂之时,不依靠名门望族而跻身朝堂的寒门寥寥无几,能穿上朱红官袍已是罕见。

“何必妄自菲薄,苏燕从前也不过是农女,日后小皇子成了太子,她便是太子生母,成为太后也是迟早的事。”

宋箬说完后,孟鹤之皱了下眉,声音微微压低,说道:“立太子一事,朝中尚有争议。”

他只说了一句,便不肯再多言,宋箬也理会了他的意思,紧抿着唇没有说话。

——

含象殿照料的宫人十分上心,苏燕休养期间很快便养得脸色红润,身体也渐渐地丰腴了起来。

而宫人们的嘴闭得很牢,任何坏事都不会流到苏燕的耳朵里。朝中因为立太子而争论不休,孟鹤之是少数坚持让苏燕抚育徐成瑾的人。其余人多是坚持若立太子,便要将徐成瑾过继到皇后名下。

生母身份低微,而皇后无子,换做前朝这都是理所应当的事。徐墨怀在苏燕初次有孕的时候也曾有过这个意思,只是如今再提却又不肯了。

他能看出苏燕十分珍视这个孩子,仿佛将这孩子当成了她的半条命,如今好不容易让她不再消沉下去,在此时抢走徐成瑾,无异于会将她逼疯。

朝臣们对此众说纷坛,徐墨怀一应不理会,甚至此事连远在江南的林照都知晓了,特意写信给父亲,劝他们不要插手这种事,否则只会让林馥的处境越发艰难。

徐墨怀去含象殿,看到苏燕坐在树底下抱着徐成瑾,用一片叶子逗他笑。

他坐到苏燕身边,问她:“今日几时醒的?”

她低头想了想,摇头道:“不记得。”

“明日是乞巧节,我带你出宫走走,不必总是将他带在身边,交给奶娘便是。”徐墨怀说这话本是好心,他认为苏燕有更多的事可以做,一心扑在徐成瑾身上不是什么好事,即便她没有将孩子抱在怀里,他也一样会长大。

苏燕听了这话,将正咯咯笑的徐成瑾一把抱紧,眼神突然戒备了起来。

“这是我的孩子。”她强调道。

徐墨怀微皱着眉,颇为头疼地说:“这自然是你的孩子。只是出去走走,一日便回来。”

他意识到自己的语气也许太生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女儿是脱衣舞女郎

女儿是脱衣舞女郎

Issithlord
麦克开车要去给在大学的女儿一个惊喜的探望。因为他下班后就直接开车, 他已经开了四个小时的车程。这样子隔日他只需要再开两个小时的车程就能抵达 女儿的大学。他到达了订好的旅馆客房,洗了个澡。他没有吃晚餐就上路了,所以他本来 是希望可以叫客房服务点晚餐,可是已经过了凌晨十二点,旅馆厨房早就关了。 他问了柜台有什么地方可以找到食物,柜台的服务员跟他说只有附近的脱衣舞俱 乐部才有东西吃。他不太希望去这种地方
玄幻 连载 1万字
拜金女配拿稳人设(H)

拜金女配拿稳人设(H)

羽客
乔瑶被穿书大礼包砸中,穿到书里成为抛弃男友的拜金女配,结果7年过去,曾经那个在她面前下跪哭着挽留她的前男友白手起家,靠敏锐的商业嗅觉和魄力成为商业新贵,身家上千亿,时过境迁,两人如今身份地位反转,云泥之别,原书的乔瑶被这样的差别刺激,愿以灵魂为祭,换取重来一次的人生,于是身为读者的乔瑶就这样被选中了
玄幻 连载 10万字
巨龙神廷

巨龙神廷

异界主宰
黑暗帝国时代,不可名状的黑暗生物深埋于深渊之下,一场战争打乱了巨龙前进的脚步。坠生于凡间的艾克萨拉斯,他将逐渐解开自己的身世,解放这个被黑暗侵染的世界。带领巨龙一族再次走向繁荣昌盛。将深渊之下的最后的黑暗击破。化为星辰,指引他走向正确的道路...
玄幻 连载 102万字
重生幽灵世家,天王只是起步而已

重生幽灵世家,天王只是起步而已

妙锦
第一次写神奇宝贝,魔改同人,别让我画,手残(以后再学) 注:本书都市背景,男主是世家继承人,不可能不找老婆,喜欢和尚文的宝子请绕道哈~ PS.女主:沈梨落 一朝穿越,莫名来到神奇宝贝世界! 原主要读研究专业? 读个der! 爷们儿要战斗! 什么? 老爸是天王要我子承父业,送我天王级宝贝? NONONO,天王怎么配得上我的身份! 必须冠军开局! 不对,至少是个准神才行! 什么?! 暴飞龙太凶!耿鬼太
玄幻 连载 120万字
斯人若彩虹,遇见方知有-红颜活好,一大幸事

斯人若彩虹,遇见方知有-红颜活好,一大幸事

0996舵主
2021年。我刚刚拜访过我的房东回来——就是那个将要给我惹麻烦的孤独的邻居。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,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。这位格里高尔萨姆沙既不是我的房东,也不是和我现实中的朋友,而是卡夫卡笔下《变形记》的男主人公。他被卡夫卡毫不留情的变成了甲壳虫,而我只是想要一个牛逼的开头,试图写一篇牛逼的文字,在以后的生命里用来纪念我正在经历的激情燃烧的岁月。更加讽刺的是,我如此喜欢
玄幻 连载 0万字
我有所思在远道

我有所思在远道

千幻非非
路边一只狗,晚上汪汪叫。宁做丧家犬,为饭尾巴摇。姜家小侯爷,烨烨如珍宝。所见狗可怜,有灯打发跑。“路晚宁为姜烨所有!哈”姜烨大笔一挥,就在路晚宁的八角鸳鸯宫灯上题下这些字。
玄幻 连载 5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