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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在这里朝夕相处。在一起的时间很快就超过了以前加起来的几个月相处的分量。

因为锁魂匙的影响,冯桑会说话了,两人的交流骤然增多。

每一天,都可以听见她用各种语气叫他的名字,高兴的,撒娇的,嗔怪的,惊奇的……他的世界仿佛也因此变得生动和缤纷。

同时,尉迟兰廷还默默地发现,冯桑变得比以前聪明了一点。

不知道这是不是锁魂匙带来的变化。

原本,尉迟兰廷一腔心思都在复仇上。事成以后,要做些什么,却没认真想过。甚至,有几分稀里糊涂的空虚感。而如今,他却因为冯桑,而下意识地开始构想更远的未来。

但是,最近半个月,不知为何,尉迟兰廷却明显感觉到了她的一丝冷淡的改变。

以前,冯桑总会黏黏糊糊地跟着他。他忙的时候,她宁可窝在旁边的长凳上睡觉,也不回自己房间。就算要出去玩,也不会离开得太远、太久。

尉迟兰廷已经习惯了不管什么时候,一回头,都能看见她在不远处。

可最近,她开始不见人影。

仿佛是被一个陌生的新世界吸引了,她的身边有了和她志同道合的朋友,渐渐地将已经不再有新鲜感的他抛下。

前二十年,明明都是这样活过来的,早已惯了独自一人。这世上,人总是孤独地来,孤独地走,离散也是常态。没有任何人可以长久地陪伴另一个人,不是吗?

但为什么,当冯桑开始将目光挪开,不再完全放在他的身上时,他的心情竟会那么躁郁,久久都无法平静?

回到房间,桑洱被尉迟兰廷放到床上,换下了湿衣服,再脱掉鞋袜。果然,一只脚踝已经肿成了小馒头。

尉迟兰廷在床边坐下,见状,果然皱起了眉。他将这只脚放到自己腿上,想了想,又取了一个枕头,垫高了这只脚,才用沾了冷水的布巾给桑洱冰敷。

湿冷的布巾一贴上去,桑洱就明显地抖了抖。

尉迟兰廷的手停了下,看向她:“疼吗?”

桑洱怀里搂着一个枕头,侧着身,皱起鼻子,哼哼唧唧:“冷,也疼,你轻一点。”

她完全没发现,自己的模式已经有点超出舔狗的范畴——按道理,在这种时候,一个合格的舔狗应该是受宠若惊、对男主感激涕零的。哪有反过来挑剔人家做得不好的?

“今天只能冷敷,明日再热敷。”尉迟兰廷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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