魔物猎人Karma酱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热血小说网www.loslatinos.net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话说高小姐离了花岫房间,到院里转了一圈,跟客人说了几回话,喝了几杯酒,心里惴惴不安,总觉着方才,跟花岫那一番云雨不对劲。

自己多少能耐,高小姐有数的,即便吃了胡僧药,也难连泄两番。

除非,刚泄过一次后,又遇见了个自己中意的……

高小姐正纳闷着,忽听背后有人叫,回头一瞧,高小姐惊出身冷汗来。

只见一肥胖官人,锦衣玉服,左揽右抱,喝得半醉,招呼高小姐喝酒。

而那官人怀中,两个粗俗花娘,正笑得花枝乱颤——原来这肥胖官人,鼻头眼角,抹一大团白粉,扮成戏中小丑模样,说起话来还怪声怪气。

众花娘只道,他是哪个富贵人家傻胖小子,纷纷围上来捉弄调笑,顺便讨几个便宜钱。

高小姐见了,赶忙上前,把一众花娘轰走,拉着那胖官人到僻静处,低声道:

“陛下怎自己跑出来了?万一给人认出,小奴可担不起这罪过呀!”

原来,这扮成了丑角的胖子,便是当今圣上,道君皇帝是也。

皇上双颊泛红,爽朗笑道:“粉师多虑,粉师多虑啦!今日我这扮相,便是自称皇帝,众人也只是拍手哄笑,其谁知之!哈哈哈!”

高小姐见皇上有酒了。正所谓天子尚避醉汉,其沉醉天子何如?高小姐没办法,只得拉着圣上,去僻静屋里,叫人上些浓茶青果,陪皇上说话醒酒。

天子扮成小丑,也并非是道君皇帝突发奇想,实有典故可证。

原来,当初梨园祖师爷,唐明皇李隆基,为博贵妃一笑,扮的就是丑角。

然而龙颜尊贵,谁敢在皇帝脸上涂油画彩了?

众人便想到,找一块白玉替代,挂在皇帝脸上,以代粉墨,此便是后世,丑角脸上涂抹白粉的缘故。直到今日,戏班里都是丑角为大,班主团长,往往丑角担任。

此乃梨园旧话,外人多不知晓,只当小丑戏里戏外,都是猥琐小人。故谁也没想到,堂堂当今天子,会扮成丑角,在人堆里跟花娘胡闹。

况且,真切记着皇上龙颜的,又有几个呢?须知,仰面视君,有意刺王杀驾。

虽然皇上自己不介意,可高小姐还是很谨慎。房间里,高小姐把身边人都轰出去了,只剩自己跟陛下说些闲话。

皇帝鸟出樊笼马脱缰,正快乐着,高小姐说什么,都嘿嘿答应。

两人正说的入港,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女儿是脱衣舞女郎

女儿是脱衣舞女郎

Issithlord
麦克开车要去给在大学的女儿一个惊喜的探望。因为他下班后就直接开车, 他已经开了四个小时的车程。这样子隔日他只需要再开两个小时的车程就能抵达 女儿的大学。他到达了订好的旅馆客房,洗了个澡。他没有吃晚餐就上路了,所以他本来 是希望可以叫客房服务点晚餐,可是已经过了凌晨十二点,旅馆厨房早就关了。 他问了柜台有什么地方可以找到食物,柜台的服务员跟他说只有附近的脱衣舞俱 乐部才有东西吃。他不太希望去这种地方
玄幻 连载 1万字
拜金女配拿稳人设(H)

拜金女配拿稳人设(H)

羽客
乔瑶被穿书大礼包砸中,穿到书里成为抛弃男友的拜金女配,结果7年过去,曾经那个在她面前下跪哭着挽留她的前男友白手起家,靠敏锐的商业嗅觉和魄力成为商业新贵,身家上千亿,时过境迁,两人如今身份地位反转,云泥之别,原书的乔瑶被这样的差别刺激,愿以灵魂为祭,换取重来一次的人生,于是身为读者的乔瑶就这样被选中了
玄幻 连载 10万字
巨龙神廷

巨龙神廷

异界主宰
黑暗帝国时代,不可名状的黑暗生物深埋于深渊之下,一场战争打乱了巨龙前进的脚步。坠生于凡间的艾克萨拉斯,他将逐渐解开自己的身世,解放这个被黑暗侵染的世界。带领巨龙一族再次走向繁荣昌盛。将深渊之下的最后的黑暗击破。化为星辰,指引他走向正确的道路...
玄幻 连载 102万字
重生幽灵世家,天王只是起步而已

重生幽灵世家,天王只是起步而已

妙锦
第一次写神奇宝贝,魔改同人,别让我画,手残(以后再学) 注:本书都市背景,男主是世家继承人,不可能不找老婆,喜欢和尚文的宝子请绕道哈~ PS.女主:沈梨落 一朝穿越,莫名来到神奇宝贝世界! 原主要读研究专业? 读个der! 爷们儿要战斗! 什么? 老爸是天王要我子承父业,送我天王级宝贝? NONONO,天王怎么配得上我的身份! 必须冠军开局! 不对,至少是个准神才行! 什么?! 暴飞龙太凶!耿鬼太
玄幻 连载 120万字
斯人若彩虹,遇见方知有-红颜活好,一大幸事

斯人若彩虹,遇见方知有-红颜活好,一大幸事

0996舵主
2021年。我刚刚拜访过我的房东回来——就是那个将要给我惹麻烦的孤独的邻居。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,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。这位格里高尔萨姆沙既不是我的房东,也不是和我现实中的朋友,而是卡夫卡笔下《变形记》的男主人公。他被卡夫卡毫不留情的变成了甲壳虫,而我只是想要一个牛逼的开头,试图写一篇牛逼的文字,在以后的生命里用来纪念我正在经历的激情燃烧的岁月。更加讽刺的是,我如此喜欢
玄幻 连载 0万字
我有所思在远道

我有所思在远道

千幻非非
路边一只狗,晚上汪汪叫。宁做丧家犬,为饭尾巴摇。姜家小侯爷,烨烨如珍宝。所见狗可怜,有灯打发跑。“路晚宁为姜烨所有!哈”姜烨大笔一挥,就在路晚宁的八角鸳鸯宫灯上题下这些字。
玄幻 连载 5万字